昌吉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昌吉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组织编制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6年昌吉市地方税务局紧紧围绕“12345”工作发展思路,以“推进依法治税与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年”为工作主线,不断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州地方税务局和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促进昌吉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通过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就昌吉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2016年年初,我局重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上级局和昌吉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地税实际,以规范政务公开为主线,以建设服务纳税人综合平台为目标,积极保障广大纳税人依法获取税务信息权利,提高地税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务信息对纳税人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推行特色服务措施,积极营造和谐融洽的征纳关系。
(二)不断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1.创新税收宣传方式。发挥税企互动QQ群、12366、地税微信、广告派送、邮政信函、广播、电视、报刊的媒体作用,向政府部门、企业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资料,结合宪法宣传、法制宣传和税法宣传月等活动,做好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扩大税收宣传的力度。积极开展“一带一路”税收协定宣传活动,对“走出去”企业麦趣尔等大企业开展走访,组织财务人员座谈交流。
2.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2016年以来,昌吉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强窗口办税人员管理,切实转变作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办税服务厅硬件建设升级的基础上,按照建设“五星级办税服务厅”的标准,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自治州地税局对纳税服务的要求,再次对办税服务厅的硬件设施进行了规范。纳税人等候休息区配备电视、规范自助办税区、增设厅内楼梯。开展一站式服务、规范服务标识、公开办税。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的LED显示屏,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将税收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向纳税人公示,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新的税收政策,最大限度提升纳税人满意度。2016年5月,昌吉市地方税务局荣获“自治区纳税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2016年已通过新疆地税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发送信息近300条,答复电话纳税咨询1000多次;通过税企QQ群向纳税人发布税收政策信息200多次。
3.加强国地税合作,实现共赢。深化国地税合作,制定了《昌吉市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共召开国地税联席会议4次;制定《昌吉市国、地税个体工商户定额联合评定管理办法》,并会同国税部门联合下户采集信息,由国、地税联合评定小组共同核定个体工商户定额。
4.扩大公开的范围。在全局推行财务公开,为全面推行预、决算公开打下基础。将干部职工普遍较为关注的人、财、物、基建项目、物品采购等事项进行公开,建立大额经费5000元以上集体讨论制。对大宗物品采购、基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采用多种形式对内公开:一是召开全局干部大会,公开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情况,如办公楼维修等都通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进行公开。二是实行公示制度。对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采用先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再由相关科室核实,最后由局党组集体决定的方式;对财务开支和经费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昌吉市地方税务局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充分保证广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权利滥用。
(一)主动公开项目
主动公布了市局概况、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涉税举报信箱、局长信箱、投诉电话、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二)主动公开内容
昌吉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度在微信等信息平台及公示台主动公开信息30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关于组织编制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昌吉市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市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1人负责具体工作。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开展收费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昌吉市地方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客观、公正、准确地公布政府信息,接受社会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通过涉税举报信箱、局长信箱、投诉电话等渠道,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昌吉市地方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渠道、内容等方面取得一定的进展,但相比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州局的要求还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速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理念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昌吉市地方税务局将继续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探讨研究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速率,例如拓展网络空间,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对内运用互联网思维,发挥大数据优势;对外拓展纳税服务新领域,提升已有的移动互联纳服平台运用空间,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各项税收政策。尝试推广手机APP移动互联平台移动办税功能,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服务纳税人,及时、客观、全面、准确地向纳税人公开有关税收的各项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市局税收服务水平,更加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高效地办理纳税事宜。
(二)对政府税收信息公开的特点还需加强研究。
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学习和教育,利用各种机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重点研究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政府信息公开的特点,扎实做好昌吉市地方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
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昌吉市地方税务局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努力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是昌吉市地方税务的光荣使命。打造“阳光税收”,铸就“廉洁品牌”,实现“稳中有增”,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满意,让广大纳税人满意!
昌吉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