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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27 13: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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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有关要求,由昌吉市财政局编制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全文由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16年工作打算等八部分内容组成。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昌吉市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本单位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工作,保证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做到政务信息及时公开。

(二)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对信息工作的内容、上报、公开等环节严格把关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发布、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需要公开的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发布,杜绝了信息泄密和因信息处理不当引起行政诉讼现象的发生。通过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各项制度,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强化学习,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为扎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指定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1.0子站系统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增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安排信息员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及时公开、发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公开的每条信息是否规范,及时进行修改更新,并将所有文件按要求分类存档,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也方便了群众的查阅,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优化服务方式。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公开主要方式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服务方式,真正让服务对象第一时间了解办事方法和程序,做到“查得到、查得快、查得细”,使之成为部门与服务对象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五)严格保密审查。依据《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规范了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准确地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发布信息。切实遵守《保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程序,对局内发文在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公开属性,对各类信息报道发布前依分工审核签字后方可发布。全年没有出现泄密事件。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昌吉市财政局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856条,其中:公开政务信息188条,信息公开目录188条,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信息390条,公开发布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信息974条。

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我局积极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财政行政权力公开,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政府预决算公开情况。

对政府预决算信息进行了公开,整体效果较好,及时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集中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2、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市一级预算单位(含乡镇)按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信息。

3、“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大部分单位公开了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信息、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规范公告媒体。凡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公开,以方便供应商集中高效查询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二是做到彻底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更正澄清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和中标(成交)价格等采购信息在昌吉市政府采购网公开,不设任何限制,任何供应商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自由查看。

5、财政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权力。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摸清权力底数,共清理出行政权力53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 处罚47项、其他权利4项。对于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排序、登记,规范列明权力名称、实施依据、行使主体或承办机构等。二是优化运行流程。对于清理后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按照公开运行和便民高效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进一步减少内部运转环节,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自由裁量权。三是公开权力清单。将经法定程序确认保留的权力事项(保密事项除外),以清单列举的形式在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公开每项权力运行的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

6、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切实加强局域网建设,专人维护管理。将财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互联网络的强大功能,发挥财政网站便民、快捷、准确的信息传输作用。定期对网站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确定可以公开的文件,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局网站上进行更新、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开展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件,当面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没有举行社会听证会。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理解和贯彻还不够深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还需继续创新;

三是各可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对信息公开范围的把握还要进一步改进,主动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及考核落实,不断把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的轨道。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2016年工作打算

2016年,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一是加强指导。加强对全市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积极借鉴其他市级部门的先进做法,总结成功经验,完善信息化公开有关规章制度,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三是开辟财政专栏。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含党群口)预决算及 “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既方便单位及时公开预决算信息,也方便群众查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昌吉市财政局

二0一七年二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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