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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安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2-27 13:4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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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昌吉市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6年市安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按照中央、区、州、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公开力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由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对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明确工作职责,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2.认真学习,广泛宣传。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突出重点,形式灵活。在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过程中,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公开内容上,除国家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对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全部公开。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部向社会公开。我局要求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同时,我局及时向社会公布国家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政策、危化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及其他高危行业的监管政策、企业主体责任评级活动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展情况。

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通过昌吉市政府门户-昌吉之窗网站定期、不定期进行公开,对一些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事项,及时发文或印制宣传材料分发到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各重点企事业单位。重点抓好我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向自治区安监局、自治州安监局等上级领导单位报送信息。2016年全年,我局被州安监局采用安全生产动态信息80条。在公开程序上,首先对需要公开的内容及项目进行整理,列出清单,然后对整理结果进行汇总审核。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在昌吉市政府门户网站-昌吉之窗上及时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市安监局在昌吉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公开政务信息256条,内容包括年度计划及总结、统计信息、重大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批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及相关措施等内容。此外,还通过网站向外提供法律法规、非煤矿山等安全许可、企业行业标准等丰富的数据库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昌吉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综合科,并安排专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宽度和广度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的程序,在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和工作规范化等方面下功夫,及时更新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使社会公众能获取方便、及时、丰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服务提供有力保障。

昌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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