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关于组织编制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七项配套制度》、《关于组织编制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就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下阶段工作重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吉市政府网---昌吉市之窗”(www.cjs.gov.cn)“信息公开”栏目内和部门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党政综合楼107室,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邮编:831100;电话:0994-2596589;电子邮箱:2510197989@qq.com。
一、概述
2017年,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调整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覆盖范围,稳步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始终把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协同办公工作制度、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度、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由局主要领导对信息公开及网站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审核内容装订成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子网站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册
(二)多措并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对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众信息网门户网站,既向社会宣传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也接受社会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监督。 2017年,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公布46条动态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无涉密、失实及敏感信息发布。具体工作中,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切实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主动公开2017年工作动态,自觉地接受各部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好地服务于昌吉市经济发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序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目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1人负责具体工作。无收费情况。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提高公开政务信息的业务水平。
(三)进一步清理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分类;对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进行了公开。
(四)及时做好网上公开。一是增加工作透明度,让人民群众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更多地了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升整体形象。二是进一步转变部门工作作风,增强了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五)充分利用微信、QQ群等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可公开信息。
昌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