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26 10:42:05 来源:昌吉市水利局
【字体: 打印

昌吉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昌吉市水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要包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概况

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管理 政务公开工作保障进一步强化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了全面提高;

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评,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加大公开力度 政务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

坚持拓宽工作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促进机关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建设完善市水利局门户网站,对全局各方面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定期更新和检查维护,为服务对象提供了便捷周到的服务。

3、强化学习宣传 政务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

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谐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切实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按要求完成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动态栏目信息及时更新,重大事件信息随时更新,非动态栏目每半月更新至少一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站维护各项工作。目前,系统网站工作顺利开展。

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2017年水利局在网站“部门职责”、“内设机构”、“文件”、“执行法规条例”、“预决算”、“三公经费”、“行政处罚信息”、“重大项目信息”、“河长制”等栏目主要主动公开信息55条。其中部门职责信息1条,内设机构信息4条,文件信息4条,执行法规条例1条,预决算信息4条,三公经费信息3条,行政处罚信息信息1条,重大项目信息19条,河长制信息14条。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没有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精心部署和大量细致工作,也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与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对信息的挖掘,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力量不足等。

2、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建设,改版升级现有网站,进一步细化公开专栏、充实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

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在继续扩大公开信息“量”的基础上,对海量信息进行梳理归类提炼,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计算机技能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拓展信息服务能力,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化建设达新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2017年,昌吉市水利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情况。


昌吉市水利局

2018年3月5日

责任编辑:玛依拉西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