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并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精心编制目录、指南、索引号编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三是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订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四是推进多渠道公开建设,提高信息实效性。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了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开设了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信息,及时更新,使政务工作更加透明。对一些重大事件或重要信息,通过昌吉州、市电视台、电台、昌广行风热线、昌吉零距离等主流媒体以公布,加大信息的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执法的依据、执法职责、执法程序、处罚标准、执法时限、执法处理结果等执法要素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把与管理对象关系密切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和便民措施等内容予以公开。一是采取的主要公开形式为政府网站后台和微信公众号。网站全年更新信息177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33条。为保证更新信息的质量和安全,所有信息均经过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局领导审核。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公开重要信息。在《晨报》、《昌吉日报》及昌吉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刊登关于有关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动态及法规等。同时,积极参加 “新广和昌广行风热线”活动。全年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信息数量为30条。昌广行风热线现场解答并回复30条。三是通过编辑发放《执法信息简报》,向市委、市政府等各机关单位主动公开城管政务信息,展示城管系统新形象新风貌。全年共编发《执法信息简报》57期。四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将执法局工作职责、行政职能、办事程序、法律依据、工作流程以及投诉电话等通过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宣教科负责,兼职人员1名。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按照国家及区、州、市有关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的法规条例、文件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根据政府网站建设要求,执法局仅及时更新了执法动态,其他相关的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但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随着公众关注度的不断提高,在政府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方式仍需拓展,内容仍需细化、丰富。今后,执法局将在政府指导下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同时,指导二级单位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宣传引导,健全城市管理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规章预公开制度,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策信息,同步安排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昌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