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领域职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度通过信息公开栏目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文件22条,政策法规2条,土地矿产7条,土地征收9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4条,规划项目公示26条,项目设计变更5条,行政处罚17条。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纸制文本等方式,借助开展“地球日”、“土地日”、城乡规划法、测绘法等宣传活动,宣传土地、规划等相关政策,传递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我局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在单位信息公开 “机构设置”栏目中,及时更新我局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信息及调整后的领导信息,主动向公众展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认真梳理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通过原有文件、政策法规、土地矿产、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项目公示、项目设计变更等7个模块类别,并与今年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新增行政处罚模块,分门别类对现有自然资源主责主业进行全面信息公开。
(2)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负责制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报送程序,把好发送审核关。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人进行初审,送科室(单位)负责人复核,后呈分管领导审批(涉及重要性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均须填报《昌吉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做到无涉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有需要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深入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途径、方式,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进行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2021年主要领导人事大变动,及时调整由新任局长任组长,新任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3.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综合大楼LED电子屏、局属公开栏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采取报送稿件,约请采访等形式,宣传我局重点工作,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各科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作用,积极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3.强化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