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滨湖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区、州、市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文件要求,特将滨湖镇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
一、总体情况
滨湖镇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认真按要求编制,并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为了更好地保证政务公开,我镇建立和健全了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根据镇领导班子的调整,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形成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并由秘书办及相关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编制,按照职能职责把好审核和签审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提升信息质量
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需要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原则,镇领导本着“方便于民、取信于民”的原则,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工作信息。二是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镇本年度在门户网站新增的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多为工作动态,如资金、补贴等的公示,对其他栏目的公开重视程度不够;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多为依靠电子政务网站的公开,缺少其他新媒体平台的公开模式。
(二)改进措施
2022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昌吉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要求信息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做到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程序,保证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将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同时有针对性地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精准性。
3.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可通过墙上悬挂、桌上摆放、编印办事指南、公示栏张贴、网络公示、电子触摸屏或滚动电子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务信息的进一步公开,以方便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滨湖镇2021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过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