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我局编制形成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完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依法公开项目工作信息,续设立并完善《政务公开栏》,对机构职能、人员岗位工作职责、季度性考核结果、值班安排等进行了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年在代建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各类文件共计 42件,人事信息公开6件,“三公”经费信息公开12件,值班信息公开12件,文明劝导信息公开12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本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科室和任务分工,强化监督指导,有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规范开展,保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设有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进行审核,加强局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部分科室的信息公开依然不够及时,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有待加强。
202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