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现将昌吉市气象局200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吉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昌吉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版块公开气象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制度,所有公开信息均通过严格审核后进行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严格政务信息审核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在政府网站公开。
(四)平台建设
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通过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做好服务民众的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制度落实。昌吉市气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强化学习,提高工作水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准确理解掌握《条例》相关规定,更好地应用到实际工作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气象信息公开不及时。
针对以上问题,2023年我局从以下方面将加以改进:一是注重公开实效,提高主动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在主动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努力提升综合信息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