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大决策、重点服务事项、群众关心热点等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努力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全面性和实效性,形成全社会重视、参与和支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重点发布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军人权益保障等与服务对象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业务工作,同时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措施、规划等工作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文件5条、执行法规条例4条。
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党政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昌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不断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平台建设,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形式,及时发布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信息,按照要求重点发布了退役安置、优待抚恤、英烈褒扬等与服务对象生活紧密相关的有关业务工作等重要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专业性明显增强。
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示内容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二是要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及时公示、公示内容不正确等情况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传播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