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为累计统计,统计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吉市文旅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完整准确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年累计公开信息128条(含昌吉旅游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信息)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围绕助力文旅事业发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8条,其中,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3条,邀请函、景区、滑雪场评定以及案件公示等其他信息14条,通过昌吉旅游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文旅产品推介、行业其他相关信息等等11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流程机制,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和答复,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申请,未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强化内容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准确。要求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主管、谁把关,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实行“内容负责制”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好信息把关、审核、编辑、发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内容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调整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决策预公开栏目,分别设置了决策草案及草案说明、征求意见、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今年,我局联合主流媒体及网络平台开展城市文旅形象宣传,官方微信信息数11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严格落实审查责任,做到审查工作有处室、有专人,确保“先审查,后公开”。进一步完善发布机制,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备案制度,做好流程管控。进一步加大局网站栏目和信息内容的巡查力度,加强日常检查抽查力度和频次,定期开展不良信息及错别字、错链清查,并及时通报、整改。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需要提高。
(二)改进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与公众的互动性,严把公开信息内容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政府信息公开需求,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整体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