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领域职责,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通过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文件20条,政策法规2条,土地矿产2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13条,规划项目公示22条,项目设计变更7条,行政处罚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强化保密管理,严格把好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批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二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在政务公开内容上,坚持全面、及时、合法、真实地公开自然资源领域相关事项。
我局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在单位门户网站首页“机构设置”栏目中,及时更新我局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信息及调整后的领导信息,主动向公众展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认真梳理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开设文件、政策法规、土地矿产、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项目公示、项目设计变更、行政处罚8个模块类别,对现有自然资源主责主业进行全面信息公开。
(四)监督保障情况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进行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2022年主要领导人事无变动,相关负责人及各科室(单位)能及时负责推进、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
1.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力度不强,信息公开数量减少、时间拖延。
2.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态度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多公开群众切实关心关切的实事,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