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卫健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度,我委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质量的总要求,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昌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卫生健康领域系统相关政策法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防控知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动态信息。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共计3502条,其中执行法律法规1条,文件信息24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565条,行政许可信息400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5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我委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委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委法规科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制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市卫健委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设置、部门职责、执行政策法规、文件、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我委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相关要求,及时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昌吉市零距离等新闻媒介,实时发布部门动态,宣传我市卫生健康工作行业动态和取得的成绩。主动与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及时发布宣传重大卫生健康活动相关新闻。
(五)监督保障情况
明确专门科室、配合科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在实践中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兼职人员,一人多岗,信息发布时效性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便民性上,不能满足公众需求,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信息质量不高。针对不足,我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扩大信息覆盖面。三是规范程序,完善政务信息发布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避免科室间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四是加强培训,使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高信息报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五是强化内部统筹协调,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