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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7 18:47:25 来源:昌吉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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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16号)文件要求,现将昌吉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昌吉市城市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州市工作安排部署,以

“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逐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对本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基本情况予以公开,对权责清单、年度报告、重大决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相关政务事项及时进行了公布。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61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7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9条,各类文件23条、法律法规条款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坚持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容,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主动跟踪办理,及时主动答复。强化信息公开,将相关内容的学习宣传,将重点篇目纳入中心组、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认真组织领导干部、业务人员加强学习,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2022年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合城管局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照城管系统工作职能,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做好需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方面。结合城管局实际,制定完善政务公开年度计划,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核制度,制定专人维护制度,指定一名政治素质高、责任性强的干部负责维护工作,

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本局各科室、各单位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指标中,强化激励和问责机制,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距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宣传的时效性不够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时间还不够迅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三是公开方式仍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今后,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政府城市管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各科室、直属单位加强信息采集和报送及时性,提升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完善机制,充实人员,健全制度,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严谨性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渠道。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学习,把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界限,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

四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切实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适应和满足新形式下社会、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让公开跑在舆情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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