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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佃坝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01-28 11:50:51 来源:昌吉市佃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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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16号),昌吉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佃坝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佃坝镇人民政府始终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化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有力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2022年共发布信息352条,其中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表政务信息7条,利用“三务公开”平台、微信群等载体公布了各类信息共计345条,入驻政务大厅审批事项20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务信息7条。二是利用“三务公开”平台、微信群等载体公布了各类信息共计345条,其中包括(1)法律法规信息,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2)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镇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事业单位职责等;(3)党务信息。(4)财务信息。(5)各类惠民补贴发放信息。(6)各类生活补助发放信息。三是及时更新单位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内容。四是2022年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审批事项从16项增加到了20项,确保应进大厅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审批大厅。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佃坝镇人民政府无依申请公开项目。

(三)政府信息管理

佃坝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各站所科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机关站所科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依法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细化规定。

(四)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按要求做好三务公开,进一步发挥网络平台和手机的宣传功能;利用“三务公开”网站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陆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同时做好本单位的“三务公开墙”,专人负责,线上线下同步更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工作机制。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络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总体维护、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办公室负责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

坚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定期对集中公开和分别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指导,坚决纠正违反《条例》的行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佃坝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需加强时效性。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还需要不断实践和总结。三是服务公众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丰富。

改进计划:一是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针对机关后勤保障服务管理部门年内要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

三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四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0号)要求,完成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相关工作。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收费情况。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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