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现就昌吉市审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昌吉市审计局202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人员及下阶段工作重点、收费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昌吉市政府网(www.cjs.gov.cn)“信息公开”栏目内和部门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市审计局联系,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党政综合楼402室,昌吉市审计局办公室;邮编:831100;电话:0994-2596703;电子邮箱:739298490@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吉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严格保密审查,不断扩大主动公开内容覆盖范围,重点围绕主动公开、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一)主动公开。我单位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全面公开。2023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昌吉市审计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1条,其中公开政策法规7条,本单位行政主体和执法资格情况3条,本单位编制信息公开指南1篇,确保应该公开的审计信息能够依法、及时、准确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申请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法定时限和答复方式,依法依规答复社会各界向我单位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切实防范因信息公开引发的泄密风险。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区、州、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法定内容,做好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维护,及时定期更新审计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了解途径的便捷性。
(五)监督保障。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完成情况,针对上级部门检查所提出的相关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落实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信息量不足、公开力度不够等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体现审计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同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公开信息。为此,我局将着重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依申请公开程序。
(二)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提高公开政务信息的业务水平。
(三)及时做好网上公开。一是增加工作透明度,更好地人民群众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更多地了解审计工作,提升整体形象。
(四)充分利用新媒体公开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可公开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