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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16:30:58 来源:昌吉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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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效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司法行政类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计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 41条。在“法治昌吉”公众号发布各类信3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制度建设情况。完善了《昌吉市司法局网站审核发布信息领导责任制》《昌吉市司法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登记制度》,根据市机要保密局相关要求及时填报《昌吉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严格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守国家秘密,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按时上传公开内容,上传信息均“三审三校”。

(四)队伍建设情况。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日常信息的上传,各类信息的收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始终坚持“谁主管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公开政府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好成效,但是与群众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2023年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多数以文件、法律法规等文字形式公开,较少采用图文图表、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开形式,对群众了解、熟悉、参与相关法律服务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性不足,对于实现全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的目标仍需努力。二是需进一步提高思认识。部分科室、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时不积极,以任务重、工作忙为借口,偶尔未及时更新“法治昌吉”微信公众号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通过图文图表、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势,有针对性地发布群众关注度较高的热点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信息,丰富公开内容,使得政务公开信息更加详细、更加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

责任编辑: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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