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更加规范了信息公开程序、方式和时限,强化公开监督,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工作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109条,主要包括各类民政救助事项办理流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特困人员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各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等各类资金发放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持续落实信息公开内容,对民政政策、办事流程等文件定期进行公示,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报送、审批制度,按规范及时报送信息公开报告,形成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机制。
(四)平台建设情
依托昌吉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内设机构、部门职责、执行法规条例、社会救助、“双随机、一公开”、残疾人补贴、养老服务等信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抓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民办非企业登记备案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市确保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 我局采取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形式主动接受监督,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工作力度持续加强,但仍然存在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2024年,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针对有时更新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加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公开的时效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