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昌吉市税务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昌吉市委、市人民政府、昌吉州税务局统一工作部署,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辖区经济发展大局。
(一)主动公开方面
昌吉市税务局按照规范、透明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开展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精准推送税务总局政策链接494条(次),覆盖纳税人29654户,开展“问解忧”18轮次走访任务,涉及11467户(次)纳税人。二是及时公开税收业务事项,在新疆税务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许可4035条,行政处罚515条。三是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新媒体及办税服务厅等线上线下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年累计在各级媒体刊发(播)稿件75篇,精心制作并在有影响力的媒体展播4部视频作品,为进一步提升税费政策发布宣传覆盖面,推动税费政策直达快享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细化信息发布和过程管理流程,加强文件公开属性管理,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查”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密、涉密内容不公开,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网信部门联系,建立健全网络涉税舆情监测机制,主动做好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舆情日常监测和正面回应、引导和回复等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充分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昌吉回族自治州税务局门户网站、昌吉市人民政府网站税务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加强督导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公开举报电话,推出违纪违法“码上监督”小程序等公众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三是严格保密审查。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维护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两点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二是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本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加强与属地宣传、网信等部门及主流媒体的沟通,更好地发挥各类公开渠道的作用,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性。二是提升培训辅导质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和交流,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