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及时准确、公正地在昌吉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发布信息36条,重点公布了水利相关文件、执行法规条例、行政处罚、重大项目信息、河长制、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各个环节的流程等具体要求,2023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完善更新、及时动态调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真正地把知情权交给群众,同时也可以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
高质量完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建设,我局利用水利窗口平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等流程进行了集中公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真正方便了群众,展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责任感。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考核,水利局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和单位公示栏等拓展公开渠道,将单位基本概况、工作动态和部门职能等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强化工作落实,促使水利工作办事程序进一步规范;二是增强社会评议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建议,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做到了及时公开处理;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内容的范围仍然较小。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的整合与优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还有待进一步强化。
2.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需要不断创新,致使政务公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全方位进行宣传;按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常年性的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在完成后半个月内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做到应公尽公。
2.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促进工作开展,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政务化开方式的多样化,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实际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