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市政办《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现将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环节,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市党委、政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及时在昌吉市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信息规章及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事项84件,行政处罚事项1093条,行政强制事项901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0件,与上年度持平。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发布制度,首先是文件起草科室负责人对文件的内容及敏感信息进行初审和文字校对,其次是分管领导二审,并在文件签批单上注明是否公开,最后是主要领导签批审核无误后,按要求公开。
(四)平台建设。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有效发挥公示栏、网站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五)监督保障。强化监督,确保有效,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队伍建设不严格、公开效果不明显、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等。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落实,以强化提升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学习,严格管理队伍。强化干部队伍的学习培训,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交通业务、法律法规、网络知识等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加强管理教育,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按照规定在网站上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行政许可和处罚决定结果信息。
2、规范公开,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3、健全机制,深化社会监督。在加大监督、检查的同时,做好政务公开的意见反馈和监督投诉电话办理情况的反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