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三农、乡村振兴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不断规范公开要求,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在服务公众、提高效能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及时主动公开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和重大项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124条,其中:文件公示13条、涉农补贴17条、乡村振兴和重大项目18条、行政许可13条、行政处罚56条、农产品质量安全7条,不断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要求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规范标准,2023年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结转办理案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所有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查审批制度;明确信息公开主要形式:一是在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信息;二是通过我单位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四)平台建设
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昌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事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不定时更新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把政务公开建设成为信息化条件下昌吉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和管理政务信息网上登录工作。明确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政务公开分管领导逐级审查审批),把责任落实到各科室、明确到人。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
一是三审三校审核机制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审查机制。对于每一条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做到层层审核把关,并利用系统中的智能校对进行错字敏感字筛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