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现公布北京南路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问题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2023年,我街道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涉及主要活动、惠民资金发放等民生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资料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街道上下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理念,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推进、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统一要求,完成政府网站系统升级工作。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增设街道概况、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专栏,实现布局合理化、搜索智能化、解读多元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好昌吉市政府办下发《政府网站信息加载规范》的要求,定期自查自纠,及时反馈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对公布的数据、内容加强监督,做到政策最新最全、内容真实可靠、经费合法合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社会公众对街道信息公开了解不多,特别是对获取信息的途径还不够了解。
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水平有待提高。网站信息公开仍然存在信息公开滞后、更新信息逾期的情况。
三是政务公开人员流动性较大。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中兼职人员占大多数,且业务水平不高,人员更换频繁。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提高政务公开质量。通过学习、培训等方式,继续提高有关信息报送员的写作能力,确保信息质量.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依法主动、及时、有效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政务信息写作能力,建立由分管领导主责主抓、科室长主审主挖、办公室主汇主报的政务信息上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新媒体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