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要求,现特向社会公布延北街道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延安北路街道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遵循强化管理、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街道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工、协同配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延安北路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涵盖工作计划、主要活动、惠民资金发放事宜等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等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延安北路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建立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行。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我街道不断制定完善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范围、信息公开的流程。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进一步明确保密审查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机制,从而保证公开信息的严密性,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广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为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我街道通过中心组学习、早点名、公示栏等形式开展学习落实《条例》宣传活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本着“为民、利民、 便民”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机关中层干部学习《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按《条例》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
(四)平台建设
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后,我街道充分利用LED屏幕、宣传手册、公示栏、媒体、微信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五)监督保障
为提高依法公开水平,我街道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过程中,严格依法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监督,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公开信息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督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共计进行检查督导3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公开的信息实效性不强,对动态性的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还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继续将政务公开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疑难问题,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是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三是夯实载体,本着为民便利的原则,积极探索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宣传板、便民服务咨询台、民心民意反馈员以及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群众有针对性的宣传各项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发挥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