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滨湖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滨湖镇202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特编制我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滨湖镇认真贯彻中央和区、州、市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滨湖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工作人员自身建设,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滨湖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运行平稳、成效良好态势。2023年我镇在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6条。法规文件信息0条、工作动态信息36条,更新完善乡镇概况、工作职责、内设机构、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始终关注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做到网上网上同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落实问题,打造阳光政府服务。2023年度,滨湖镇未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配备配齐2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AB岗位职责要求,严格落实信息审批、审核要求,及时落实整改工作,做到信息公开主动、准确完整;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针对不同公开对象,采取不同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昌吉市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滨湖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乡镇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等信息,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重点工作信息发布,抓好政策文件、重点项目及安全生产、财政预决算、就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五)监督保障情况
工作考核情况。强化绩效考核和日常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调动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党政办每月统计、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调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能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信息发布不及时;二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不够全面;三是政策解读有短板,解读数量不多,形式不够丰富。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我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切实加强基础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着力解决政务公开随意性大、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持续强化责任抓落实。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强化领导责任、经办人责任和齐抓共管责任,协调推进责任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监督保障。三是持续严把信息质量关。由政务公开办牵头负责,各相关科室及部门协调,加强培训学习和考核通报,对于信息提供不及时、信息质量不高、信息针对性不强等问题,由分管领导进行定期通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已按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自治州及昌吉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