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 文明出行 珍爱生命
在塔城路华洋广场
建国路派出所警务人员
通过发放宣传单
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
向过往市民
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提醒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市民黄生宽说,警察给我们宣传了行车安全常识,我觉得非常好,以后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文明出行。
此外,现场警务人员还针对重点车辆驾驶人员、外卖小哥、商铺营业人员等群体,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严禁酒驾、闯红灯等专题宣讲,向市民广泛宣传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结合典型事故案例,警示广大市民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深刻认识文明出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建国路派出所民警杨超说,我们走上街道,面对面给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希望大家养成一个良好的出行习惯,起到预防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的目的。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将每年的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的出行安全。“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设立,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为全社会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建国路派出所教导员龚政说,我们要认真做好交通安全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为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昌吉市各中小学校开展第11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各班级围绕“文明守法、平安回家”主题,通过在线班会的方式,向学生们讲解了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危险性和导致的严重后果。同时结合学校周边环境,向学生们讲解了行走、乘车、骑行时需注意的安全事项,教育引导学生自觉养成“交通安全从我做起,安全出行从小做起”的习惯。部分学校还在“云课堂”上组织学生制作交通安全知识手抄报,并在课堂上进行了展示。
(通讯员 杨斌 张雯雷楠)
交通安全无小事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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