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3年1—2月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十条措施
为有效遏制现阶段空气质量持续恶化的问题,特制定我市2023年度1-2月空气质量强化管控措施,具体如下:
1.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并调度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应对措施,预测我市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过程期间,提前调度各相关单位立即执行各项强化管控措施。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宣传氛围。
2.加强重点区域管理。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强重点区域周边路段交通疏导,加大周边道路巡查力度,重点路段禁止停车,周边商业区车辆禁止怠速停车,柴油货车禁止城市中心区域路段行驶。市城管局加强重点管控区域3公里范围内巡查力度,严禁露天烧烤。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餐饮商户、广告喷绘和个体印刷的管控,对未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和未安装VOCs污染治理设施的,发现一个,关停一个,处罚一个。市交通运输局加强涉VOCs汽车维修厂监管,禁止VOCs排放。市工信局加强对加油站管控,12时-20时禁止装卸油品,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
3.市发改委和商务工信局按照职责督促华电昌吉、特变能源和特变能动公司3家企业按照最大储煤量进行储煤,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CNG、LNG货运车辆,按照指定路段通行。市公安局继续严格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准入制度及过境分流管控。市交通局、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联合开展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路检路查。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禁止入城作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落实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车辆实施限行、错峰出行措施的相关要求。
4.加大扬尘、烟粉尘管控力度。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建筑工地严禁出现散煤、建筑垃圾等焚烧现象。各乡镇、涉农街道加强辖区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监督管理。
5.加强燃煤污染源管控。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市住建局牵头按照各自职责督促落实辖区内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替代任务;各乡镇、涉农街道加大检查力度,严禁已完成取暖替代户出现散煤复燃现象。市商务和工信局、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未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的农村地区确保使用煤质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DB65’城市用煤地方标准,加强煤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6.强化工业污染源管控。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工作,市商务和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等单位负责《工业企业减排清单》内的126家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错峰运输。开展重点工作专题培训,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7.优化城市道路清雪作业。市城管局负责落实重点区域周边1000米范围内主次干道积雪清扫,要在雪停后彻底清扫、清运,优先使用国五及以上或完成尾气升级改造市政车辆,减少排放。各小区、各单位严禁使用“冒黑烟”机械设备进行清雪作业。
8.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排查工作,及时在小区、村组等公示栏张贴春节期间到指定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通知。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所有干部职工做表率,在禁放区不燃放烟花爆竹。市委宣传部负责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转变观念。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9.精准有效应对临界天气。州生态环境局昌吉市分局及时与州、市气象部门共同研判,市气象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强同周边兵地城市沟通协调,及时采取人工降雪措施,并及时商请周边兵地城市共同实施人工增雪天气作业,最大限度减轻区域污染程度。
10.加强空气质量强化管控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各单位履职尽责。对作风棚架,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治效果不明显,甚至失职失责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问责;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来源:昌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