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施行!大幅调升!
注意啦!注意啦!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4月26日施行,根据规定新疆参保职工单次在普通门诊看病医保报销最高能到1300元,昌吉州普通门诊费用保障大幅调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调整到4000元,单次支付限额,一级医疗机构由150元调整到300元,二级医疗机构由350元调整到800元, 三级医疗机构由700元调整到1300元,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由75%调整到80%,二级医疗机构由65%调整到70%,三级医疗机构由55%调整到60%,退休人员再增加5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费用保障范围:主要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疾病诊断、疾病治疗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检查、治疗、购药等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保障范围:
(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参保人员本人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参保人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费用。(来源:昌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