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2人违法被处罚
无证驾驶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证已注销(或吊销)及驾驶证在三个记分周期内未审验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也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驾驶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总有些人明知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却依旧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01案例一
2025年5月6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X121线设点检查时,一车牌号为新B***0的小轿车在例行检查时,民警依法要求驾驶人王某出示机动车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王某未能向执勤民警出示。经核查,王某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小微型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两项违法行为对驾驶人王某处以记1分、罚款1590元的处罚。

02案例二
2025年5月6日,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X121线设点检查时,对一辆车牌号为新B***0号小轿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胡某未依法取得驾驶证,同时实施在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超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胡某严肃批评教育,指出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强超强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带来的后果,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胡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记3分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人员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从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还将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责任。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无证驾驶的处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昌吉市交警提醒,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