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公布一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面包车辆
广大车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现对昌吉市辖区面包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信息进行公示。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车辆所有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携带身份证明及机动车回收企业出具的回收证明到昌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请公示车辆的机动车所有人尽快办理车辆检验和注销登记业务,如逾期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仍在道路上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
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温馨提示:
办理报废业务时,请本人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并联系正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出具相关手续,办理相关业务。
车辆管理所联系电话:0994-2207739、0994-2260777感谢您的配合!
(来源:昌吉市交警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