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结合《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昌吉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及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实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现将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8月8日。
二、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拨打电话18196209093(马老师)报名登记。
三、招生对象
昌吉市辖区内居住的持残疾证且有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需求的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2010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出生)。
四、评估安置
凡报名登记成功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入学评估。评估工作需提前30分钟签到,无故未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机会。
(一)评估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10:00
(二)评估地点:昌吉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青年北路10号)
评估时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①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儿童(少年)页、监护人页。②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持证儿童或少年)。
医学诊断材料: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含县级)出具的残疾情况医学诊断报告(需盖医院公章)或近2年内的智力测试、适应行为评估等医疗报告。
居住证明材料: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②房屋租赁合同(本市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城区租房需提供)。③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住证。(在租住地所在社区警务站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办理)。
五、温馨提示
(一)在申请评估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本人信息有变更,请及时致电:18196209093。
(二)评估时请带齐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评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昌吉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精神,结合《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昌吉市教育局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别与程度、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及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实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分类安置,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能够接受适合的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现将2025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8月8日。
二、报名方式
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拨打电话18196209093(马老师)报名登记。
三、招生对象
昌吉市辖区内居住的持残疾证且有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昌吉州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需求的6—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2010年8月31日至2019年8月30日出生)。
四、评估安置
凡报名登记成功的儿童、少年均需参加入学评估。评估工作需提前30分钟签到,无故未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估机会。
(一)评估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10:00
(二)评估地点:昌吉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青年北路10号)
评估时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①儿童(少年)及监护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含户主页、儿童(少年)页、监护人页。②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持证儿童或少年)。
医学诊断材料: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含县级)出具的残疾情况医学诊断报告(需盖医院公章)或近2年内的智力测试、适应行为评估等医疗报告。
居住证明材料:①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②房屋租赁合同(本市农村户籍或外地户籍在城区租房需提供)。③非本市户籍居民提供居住证。(在租住地所在社区警务站或“新疆公安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办理)。
五、温馨提示
(一)在申请评估期间,请家长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本人信息有变更,请及时致电:18196209093。
(二)评估时请带齐相关材料,且保持各项证明材料处于有效状态。监护人须对评估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昌吉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
(来源:昌吉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