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解读
政策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以及《昌吉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昌州党发〔2017〕12号)等文件精神和自治区确定昌吉市为“最多跑一次”试点地区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本着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自治区“1+3+3+改革开放”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活力,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努力打造“行政审批最简、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市场活力最强”的县市,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目标: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结合实际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进行再造和优化,逐步形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执行一批。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统筹推进,确保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在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的要求情况下,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2018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进驻综合实体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材料减少30%以上;2019年底,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2020实现80%以上的公共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工作成效:
互联网服务“做加法”,提升服务“不跑腿”。昌吉市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基于“最多跑一次”服务平台,以实现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为目标,通过内部流转、优化审批流程,转变传统的“线性思维”,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变多窗口、多部门跑为“一窗受理”,实现一次性高效办结。市人社局建立了社会保险网上业务经办大厅,全市1954家参保单位可以通报网上大厅办理缴费人数、基数申报、人员增减、查询等业务,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个人缴费全部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与2.67万个体参保人员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按月通过个人银行卡实现社保费的扣缴,签约率和代扣缴率100%。
行政审批“做减法”,优化流程“瘦瘦身”。紧紧围绕国务院、自治区、州“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以“最多跑一次”为具体抓手,全面清理、精减、压缩审批事项,先后经历了从最初“单纯的减少审批、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到“探索开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再到“建设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体系”的三个阶段,累计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42项,取消、合并减少98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76项,统一审批规范,绘制审批流程、制定审查细则、编制服务指南。同时,各部门也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市税务局公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五大类118个事项,包括报告类、申报类、证明类、备案类、发票类,占全部办税事项的80%,基本涵盖了办税全流程。
服务群众“做乘法”,基层延伸“零距离”。目标是以乡镇、街道(社区)为载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问题在一线发现,矛盾在一线解决,服务在群众身边提供,通过在街道(社区)建设受理平台的方式,争取让群众的个人办事事项就近办好。市公安交警大队在3个社区试点开办警保联动车驾管业务延伸服务点,为群众办理国产小型汽车的新车注册、抵押登记、驾驶证补证、换证、变更等12项便民业务。市社保局建成以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为基础的社会保险服务网络,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个人信息查询等13类72小项社保业务经办权限下沉全市10个乡镇6个街道劳动保障站(所),参保群众可在就近社区办理、查询社保相关业务,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破除障碍“做除法”,事后监管“不手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大的“放”和更优的“服”。转变“重审批、轻监管、弱服务”的传统管理模式,从“严进宽管”转向“宽进严管”,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事中事后监管延伸。厘清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累计推送抽查计划任务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19批次,共检查经营主体2854户,参与执法人员110余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检查结果,对抽查查无下落、经营地址与登记住所不一致、未公示年报等264家问题经营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清理僵死企业324户。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被立案调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实施了不予开具信用证明、不予推荐申报荣誉称号、不予推荐认定驰、著名商标等信用惩戒,促进企业及时改正、守法经营,推动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全面纳入信用体系,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