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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批转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8号)

2021-04-02 16:09:55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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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批转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8号)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563号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规定,防范和减少各类农机事故发生,不断增强农牧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制定《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落实区、州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为防范和降低农机事故和提高农牧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昌吉市2021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

2.年度检验时间安排

3.安全技术检验对象和范围

4.安全技术检验内容

5.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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