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48号)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48号)
一、起草的必要性及进展情况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城市(庭院)新增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同时由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实施,小区整合改造、单位搬迁或企业倒闭等原因使一些已建成城市(庭院)绿地被占用或破坏,造成城市(庭院)绿地面积减少,城市园林绿化具体数据与历年累积数据存在较大变化。
2020年12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做好城市园林绿化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起,住建部将绿化信息采集内容作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城市申报和复查工作的重要参考。近年来,昌吉市每年都会向上级部门上报园林绿化的数字报表,报表数据主要来源于城管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绿地,对于各街道、自然资源局所辖生产绿地、防护林地、风景林地及住建局和代建局所建成未移交或办理竣工验收的城市和庭院绿地具体数据都无法掌握,所以所报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2年是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复验年,为准确掌握我市目前绿化资源具体变化情况,对照标准了解我市绿化资源存在的差距,为此,昌吉市城市管理局起草了《昌吉市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了昌吉市六个街道和五个相关单位意见,均无异议。
二、主要内容及依据
《昌吉市绿化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从绿地普查目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工作内容,责任分工等六个方面,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依据。
一是明确普查目的。通过明确普查目的,增强各相关单位对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明确工作内容。明确普查工作具体内容,有利于普查人员清楚了解自己要做的工作,防止普查出现遗漏。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根据《昌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谁负责,谁普查”的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单位责任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普查工作责任到人。防止普查出现推诿拖拉现象。
四、明确普查时间。对普查时间进行限定,防止出现拖拉、晚报情况。
五、明确普查工作相关要求。确保各相关单位各负其责,使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现实意义
一是通过普查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准确掌握昌吉市城市园林绿化的三大绿地指标“绿地率、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及各类绿地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为全面落实《昌吉回族自治州城乡人居环境绿化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绿化、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绿化资源清查,建立绿化资源档案,开展资源监测和效益评估,顺利完成每年城市体检工作。
三是准确掌握昌吉市绿化资源的各项数据,为建立“数字智慧城市”奠定基础,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助力。
四是助推《昌吉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通知精神有效落实。
咨询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4-2596582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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