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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47号)

2021-11-13 17:41:45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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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1〕47号)

一、出台背景和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清除工作,确保各族群众正常出行和交通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安全第一、快速清除、不留死角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高效完成冰雪清除工作,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二、主要内容:

1.明确了市区、城乡道路、乡镇(村组)和无人管理区的清雪任务。

2.对发挥好网格化管理机制职能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职责。

三、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以降雪当日19:00为时间节点,19:00以前的降雪要在雪停后2小时内清扫完毕,19:00以后的降雪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及时完成责任区清雪任务。对未按清雪标准、时限完成清雪工作,在落实冰雪清除工作职责过程中不履职、不尽责,影响全市冰雪清除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昌吉市城市清除冰雪责任追究办法》文件严肃追责。

咨询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4-2596582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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