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2022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2022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8号)
一、起草依据
为落实区、州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夯实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基础,努力保障全市农机生产秩序稳定,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内容和自治区新农办机[2022]1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了《昌吉市2022年度农业机械检验实施方案》,
二、具体内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副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涉农街道分管农业生产安全领导为成员的年度农机检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农机检验时间及对象和内容。农机年度检验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2年9月30日截至,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均属参检对象,年度检验实施免费,农机反光贴膜采购由财政资金支付,免费发放农机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到期免费换发新证。
三是抓实春耕备耕期间农机集中检验。结合农时农情,落实春耕生产前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发挥村级党组织基层群众宣传组织优势,扩大农机检验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农牧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按照昌吉市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验安排表(附件)规定,做实2022年3月农机检验服务。
四是落实目标绩效考核。按照州、市绩效办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要求,严格执行目标任务进度月报规定,即2022年度农机检验任务第一季度完成30%,第二季度80%,第三季度100%目标。
文件最后附《昌吉市2022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验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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