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22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州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为建立我市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消除市域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结合本市实际,出台《昌吉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主要依据
1.《关于印发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2〕115号);
2.《关于印发昌吉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2022〕37号)。
二、《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
以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为单位,以三层及以上、用作生产经营、人员集聚、改扩建等房屋为重点对市域内所有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整治,全面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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