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

2022-11-06 13:03:31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字体: 打印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2〕29号)

 ①适用对象 

昌吉州行政辖区就业创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人员、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②主要内容 

“两个办法”从7个方面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一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设立吸纳退役军人就业专门补贴,用人单位吸纳户籍地和安置地为昌吉州且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

二是开展再就业帮扶。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失业监测,共享失业人员信息数据。对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再就业帮扶范围。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纳入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就业范围。

三是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积极适应退役军人培训新需求,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培训,扶持企业、技工院校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由人社部门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技能等级认定补贴。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经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证书的,在人社部门补贴的基础上对其实际产生费用差额部分,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500元。已享受过退役军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不再补贴。

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行退役军人优先制度,免费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基础性服务,引导国有企业、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招用退役军人,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和就业指导帮扶,为退役军人精准推送岗位,促进退役军人实现就业。每年至少举办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常态化跟踪落实就业情况。

五是发放自主创业补贴。创业是更高层次的就业,对带动就业具有重要作用。对近6年退役实现自主创业稳定经营1年以上,安置地和户籍地均为昌吉州的退役军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房租补贴。

六是给予创业贷款贴息。通过贷款贴息,减轻退役军人创业负担,解决创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本年度金融机构为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生产经营贷款给予贴息,按照贷款发放时LPR利率贴息50%,退役军人及其创办企业仅享受1种贷款贴息1次且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七是强化创业指导培训。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举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创业者赴内地学习培训、考察交流,强化创业指导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好职业规划,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来源:昌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咨询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4-2596582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

责任编辑:刘爱军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