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冬季冰雪清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2〕35号)
一、制订背景和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冬季冰雪清除工作,确保各族群众正常出行和交通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安全第一、快速清除、不留死角的总体工作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监管、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原则,实施三级网格化管理,高效完成冰雪清除工作,创造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二、主要内容
1.明确了市区、城乡道路、乡镇(村组)和无人管理区的清雪任务。
2.对发挥好网格化管理机制职能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职责。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责任单位以降雪当日19:00为时间节点,19:00以前的降雪要在雪停后2小时内清扫完毕,19:00以后的降雪在次日10:00前清扫完毕,及时完成责任区清雪任务。对未按清雪标准、时限完成清雪工作,在落实冰雪清除工作职责过程中不履职、不尽责,影响全市冰雪清除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昌吉市城市清除冰雪责任追究办法》文件严肃追责。
咨询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4-2596582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