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关于公布《昌吉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3〕36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自治区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22〕84号)要求,昌吉州坚持以满足企业群众的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公共性、便利性、公平性、规范性、阳光性为基本原则,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编制公布昌吉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清单》包含行政许可、告知承诺、高频、即办件、容缺受理、中介、州内通办、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收费等10种类型政务服务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
“告知承诺事项”是指有关政府部门一次性公布告知申请人所申请事项的办理条件、标准、所需材料,申请人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承诺其符合办理条件,并承担相应违反承诺的后果,有关政府部门直接作出同意决定的事项;
“高频事项”是指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事项;
“即办件事项”是指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
“容缺受理事项”是指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经过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有关政府部门先予受理,并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的事项;
“中介服务事项”是指在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中介服务,申请人自主选择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和审批部门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州内通办事项”是指办理权限内事项申请人可全程通过PC端、手机移动端进行申请、受理、办结,或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或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等方式,能够在昌吉州域内就近在所在地承接机构、政务服务窗口等进行现场申报、受理、领取办理结果的事项;
“最多跑一次事项”是指只要符合规定条件,且提供的申报材料齐全,企业和群众全流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上门”就能办结并能领取办理结果的事项;
“全程网办事项”是指申请人在网上提出申请,无需到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出件,以及完成电子材料归档的全链条在线审批,同时申请人可自行上网查询、打印办理结果的事项;
“收费事项”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定价目录明确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事项。
根据本轮梳理的州级877项和县级1210项政务服务事项,在《昌吉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州级业务办理项468项、县级业务办理项552项;告知承诺事项涉及州县两级105项;高频事项涉及州级177项、县级328项;即办件事项涉及州级242项、县级455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州县两级87项,容缺材料202个;中介服务事项涉及州级21项、县级21项;“州内通办”事项涉及州县两级957项;“最多跑一次”事项涉及州级800项、县级1167项;全程网办事项涉及州县两级992项;收费事项涉及州级37项、县级82项。
一是有利于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清单》公布后,有助于提高昌吉州政务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地落实落细。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必须依据清单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以最优化的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最大的便利,全面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是有利于规范服务管理。《清单》公布后,有利于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变化调整情况,适时对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提升政务服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三是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清单》公布后,企业和群众实时监督各相关部门是否依据清单提供相应的审批服务,倒逼各相关部门不断增强行政执行能力,有利于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
咨询单位:昌吉市行政审批局
联 系 人:朱 阳
联系方式:0994-8166200
单位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与西外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