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昌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修订说明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34号)
一、修订背景
为切实做好昌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各族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昌吉州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昌州政办[2023]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昌吉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编制修订。
二、主要内容
《昌吉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共分为三部分:
(一)2022年地质灾害灾情基本情况。综述我市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特征及2022年地质灾害灾情情况,昌吉市境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面塌陷次之,地裂缝、地面沉降不发育。
(二)2023年地质灾害险情趋势预测。一是分述硫磺沟镇、庙尔沟乡、阿什里乡、三工镇、公路沿线及乡村道路、昌吉市水库及沿线流域、平原区及乡镇矿山企业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二是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段)分布及防治情况;三是诱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三)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及主要措施。主要以体系建设、动态巡查、搬迁避让、资金投入及加强宣传为主。
相较《昌吉市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对“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机构改革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更新了附件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变化。
咨询单位: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刘爱军
联系方式:0994-2596582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