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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昌吉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的实施方案》

2023-04-25 17:39:46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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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15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根据《昌吉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 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草拟了《昌吉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防止行政执法“一刀切”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向全市32个行政执法单位、16个乡镇(街道)发送征求意见建议函,共征求意见建议3条,采纳2条。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的必要性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不严、简单粗暴,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解读

《方案》把深化“放管服”改革、破解制约市场主体发展难题、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贯穿于行政执法的理念和举措之中,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为抓手,着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晋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方案》指出,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处罚法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的相关规定,对市场主体情节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并采取提醒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从而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方案》要求,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随意检查、执法扰民扰企,不得违法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不得侵犯市场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更加透明、规范、合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标准,有效压缩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全面推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将柔性执法落实在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做好行政执法“综合一次查”与“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最大限度防止执法扰民。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建立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的全方位、全流程协调监督。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大力整治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一刀切”执法等突出问题。


咨询单位:昌吉市司法局
    联 系 人: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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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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