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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昌吉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23-06-28 13:24:08 来源:昌吉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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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昌吉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3〕23号)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昌吉市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群众关心、领导关注,其管控工作已经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之一。虽然国家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来规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但在整个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域,昌吉市还没有一个专门的防治工作方案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为了能更好的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大气污染防治有关精神及要求,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压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加大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昌吉市实际情况,特制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是成立了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负责为成员,加强对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具体落实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组织计划、检查督导和问题交办等工作,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确定了两项重点工作:施工扬尘和裸土扬尘。并分别制订了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一)昌吉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施工扬尘治理,有效解决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突出问题,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建立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城市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施工扬尘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2.重点任务: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将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昌吉市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6个100%”施工要求(工地周边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100%湿法作业、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城区3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建筑工程和主体未封顶的在建工程安装智能降尘喷淋系统。

3.具体要求:分别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现场围挡、施工现场硬化绿化、施工现场车辆冲冼设施、施工现场物料堆放和运输、施工现场垃圾处置、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智能降尘喷淋系统进行了工作措施制定。

(二)昌吉市裸土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1.工作目标:新增裸露土地采取以绿化为主的整治措施,对已经完成整治的裸露土地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采取绿化措施的裸露土地要及时浇水维护,确保苗木成活。

2.工作任务:

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对于短期裸地(1个月以内),应采取密目抑尘网临时苫盖措施或抑尘剂表面固化作业,使用的抑尘剂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可生物降解;对于中长期裸地,应进行全面绿化为主整治措施。对裸露堆场、料场实施全覆盖。如遇大风天气,要增加对裸露地块、堆场料场的检查频次,督促各起尘点落实好防尘措施。4级以上大风天气,全市须停止农耕、开荒等作业。

建筑工地裸露土地综合整治:开展建筑施工工地“6个100%”措施全覆盖专项行动,定期动态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精准掌握辖区内施工工地施工情况,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建筑工程和主体未封顶的在建工程安装降尘喷淋系统,并与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平台联网,实施远程视频监控。住建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每个施工工地每周进行至少1次扬尘现场检查,对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不力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城市管理局要加大建筑施工工地执法巡查力度,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的立即立案查处。


咨询单位: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冯伟瀚
    联系方式:0994-2525211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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