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昌吉市人民政府

www.cjs.gov.cn

【政策解读】《昌吉市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2024-08-26 17:41:51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4〕31号)

    一、起草背景
    越冬放牧点生产(居住)用房的安全是关系到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确保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昌吉市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1.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工作要求;
    2.《昌吉州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三、征求意见建议情况
    2024年6月21日,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书面形式向昌吉市榆树沟镇、大西渠镇、硫磺沟镇、阿什里乡、庙尔沟乡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草原大队共计9个涉及牧民越冬放牧点管理的单位征求了意见和建议。截至2024年7月23日,收到复函9份,9个单位均反馈无意见。

    四、主要内容
    《昌吉市牧民越冬放牧点生产用房(居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明确工作任务,分别是摸底排查和排查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用房(居住)进行排查和整治工作,力争2024年10月15日前完成拆除新建和验收工作。第二部分是明确工作职责,对涉及的10个部门和乡镇进行了工作职责分工。第三部分是明确工作要求,分别从组织、实施、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咨询单位: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冯伟翰
联系方式:0994-8280011
    单位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134号

责任编辑:刘爱军

昌吉市人民政府开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3

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昌吉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承办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3003649号-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