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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2025-04-05 11:33:21 来源:昌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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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链接:昌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昌市政办发〔2025〕11号)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2020年《昌吉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昌市政办发〔2020〕49号)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并最终形成本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昌吉市气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起草形成了《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先后书面征求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等20家部门意见建议,共梳理意见建议3条,已全部采纳,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经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各相关部门讨论研究,最终形成《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八个部分。包括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和附则,并含有附件2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指导思想、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为组织体系。主要内容为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构成,以及其下设办公室的职责、现场指挥机构的构成及专家组和联络员制度等。

  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主要内容为气象灾害监测体系的构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发布制度、发布级别、发布内容、发布途径等。

  第四部分为应急处置。主要内容为规定了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信息报告制度、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变更和终止、分部门响应、分灾种响应、现场处置等系列工作的规定。

  第五部分为后期处置。主要内容包括善后处置、调查评估、征用补偿和分析总结等。

  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规定了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资金、物资、交通、通信电力保障等工作的具体内容。

  第七部分为预案管理。规定了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和表彰等工作的具体负责单位和内容。

  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昌吉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送审稿)》中的名词术语解释等内容。

  附件1的内容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2的内容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标准。


    咨询单位:昌吉市气象局
    联 系 人:林  琳
    联系方式:0994-8166188
    单位地址:昌吉市红星西路29号

责任编辑:刘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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