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主要职能和机构设置情况、年末编制情况、实有人数情况等。
(一)主要职能
昌吉市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正科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2.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各类案件;受理不服本院一审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再诉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起再审。3.依法审判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4.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6.依法办理外地法院委托办理的司法协助事项。7.对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业务专业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8.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10.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11.承办其他应当由市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昌吉市人民法院内设14个职能部门,2个派出人民法庭。
1.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督察)室(督察室、信访办公室)、审判研究室(审判委员会办公室)、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庭、执行局、大西渠人民法庭、滨湖人民法庭。
(三)人员编制
部门编制数146 ,实有人数 140 人,其中:在职140 人,减少1人; 退休0 人,增加0 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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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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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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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346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1.94万元,降低15.06%,支出376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0.81%,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万元,降低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收入主要为政府还款506万元,支出较上年未明显变化。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2451.30万元 ,决算34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015.44万元,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本年度支出预算2451.30万元,决算37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315.44万元,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66.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6.7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2451.30万元 ,决算34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015.4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76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0.74万元,占77.54%;项目支出846万元,占22.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2451.30万元,决算37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3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97.30万元,决算支出2920.74万元,预决算相差523.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4万元,决算支出846万元,预决算相差792万元。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6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94万元,降低0.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76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46万元,增长0.81%。其中:基本支出2920.74万元,项目支出84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万元,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度收入预算2451.30万元 ,决算34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015.4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本年度支出预算2451.30万元,决算3766.74万元,预决算相差131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7.30万元,决算支出2920.74万元,预决算相差523.44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决算支出846万元,预决算相差792万元。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6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6.46万元,增长0.8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运行经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05行政运行支出2680.85万元,20405其他法院支出84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89万元,22999其他支出1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10.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3.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2.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0.09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1.30万元,预决算相差1315.4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有业务运行经费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00万元,降低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81.86万元,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增长4.29%,增加原因是案件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1.86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增长4.29%,增加(减少)原因是案件增多;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6万元。主要用于办理案件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
与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动。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7.68万元,比上年增加23.47万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案件量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政府采购计划10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万元;实际采购102.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44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29万元,固定资产2076.25万元,其中:房屋12518(平方米),价值1290.93万元,共有车辆22辆,价值506.24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79.08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84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846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2040599 法院办案人员差费、调查费专项支出846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05款指法院公共安全支出;2080505款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999款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